醉心湖 2007-11-7 09:39
关于无偿献血的知识
[align=center][color=red]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color][/align][color=#ff0000][/color][align=left]
一、 总则
1. 为确保医疗用血的质量,保证献血者的身体健康和检验,献血者每次献血前须进行体格检查 和血液检验,献出的血液必须按规定项目检验。2. 献血者献血前的体格检查及血液检验以血站结果为准,有效期为两周。3. 献血者在献血前要填写"献血登记表"、"健康情况征询表"(见附表)。4. 非固定点献血者只进行体格检查和填写"健康情况征询表"(见附表)。5. 献血者血液化验初复检不得用同一试剂厂生产的试剂,同一标本的初复检化验不得由同一人 进行。
二、 献血者体格检查标准
1. 年龄:18-55周岁。
2. 体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3. 血压:12-18.7/8-12Kpa,脉压差:≥4Kpa(千帕)。或:90-140/60-90mmHg, 脉压差:≥30mmHg。
4. 脉膊: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
5. 体温正常。
6. 皮肤无黄染,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
7. 五官无严重疾病,巩膜无黄染,甲状腺不肿大。
8. 四肢无严重残疾,无严重功能性障碍及关节无红肿。
9. 胸部:心肺正常(心脏生理性杂音可视为正常)。
10.腹部:腹平软、无肿块、无压痛、肝脾不肿大。
三、 献血者血液检验标准
1. 血型:ABO血型(正反定型法)。 Rho(D)血型,在有条件的地区以及Rh阴性率高的地区作测定。
2. 血比重筛选:硫酸酮法 男≥1.052 女≥1.050,或者比色法。
3.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酮体粉法:阴性,或者赖式法:小于等于25单位。
4.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酶标法:阴性(快速诊断法仅限于非固定采血点的初检使 用)。
5.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抗体)酶标法:阴性。
6. 艾滋病病毒抗体(HIV抗体)酶标法:阴性。
7. 梅毒试验RPR法或TRUST法:阴性。
8. 复检上述1、2、3、4、5、6、7项。
9. 甲型肝炎临床治愈一年后连续三次每间隔一个月化验正常可参加献血(以临床报告为准)。
10.疟疾高发地区检测疟原虫。
四、 免疫接种后献血的规定
1. 接受麻疹、腮腺炎、黄热病、脊髓灰质炎活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二周后,或风疹活疫苗、 狂犬病病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四周后方可献血;被狂犬咬伤后经狂犬病疫苗最后一次免疫 接种一年后方可献血。
2. 接受动物血清者于最后一次注射四周后方可献血。
3. 健康者接受乙型肝炎疫苗、甲型肝炎疫苗免疫接种不需推迟献血。
五、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能献血。
1. 半月内拔牙或其他小手术者。
2. 妇女月经前后三天、妊娠期、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
3. 感冒、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未满一月者,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
4. 某些传染病例:如痢疾病愈未满半年者,伤寒病愈未满一年者,布氏杆菌病愈未满二年者,疟疾病愈未满三年者。
5. 近五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6. 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阑尾切除、疝修补术、扁桃体手术未满三个月者。
7. 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周者,广泛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两周者。
六、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献血
1. 性病、麻疯病和艾滋病患者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2. 肝炎病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者,丙型肝炎抗体阳性者。
3. 过敏性疾病及反复发作过敏患者,如经常性荨麻疹、支气管哮喘、药物过敏(单纯性荨麻疹 不在急性发作期间可献血)。
4. 各种结核病患者,如如肺结核、肾结核、淋巴结核及骨结核等。
5. 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各种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心肌炎以及血栓性静脉炎等。
6. 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以及支气管扩张肺功能不全。
7. 消化系统和泌尿系统疾病患者,如较重的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肠炎、急慢性肾炎以及 慢性泌尿道感染、肾病综合症、慢性胰腺炎。
8. 血液病患者,如贫血、白血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及各种出、凝血性疾病。
9. 内分泌疾病或代谢障碍性疾病患者,如脑垂体及肾上腺病症、甲亢、肢端肥大症、尿崩症及 糖尿病。
10.器质性神经系统疾病或精神病患者,如脑炎、脑外伤后遗症、癫痫、精神分裂症、癔病、严 重神经衰弱等。
11.寄生虫病及地方病患者,如黑热病、血吸虫病、丝虫病、钓虫病、囊虫病及肺吸虫病、克山 病和大骨节病等。
12.各种恶性肿瘤及影响健康的良性肿瘤患者。
13.做过切除胃、肾、脾等重要内脏器官手术者。
14.慢性皮肤病患者,特别是传染性、过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肤病,如黄癣、广泛性湿疹及全身 性牛皮癣等。
15.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虹膜炎、视神经炎和眼底有变化的高度近视。
16.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胶原性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硬皮病等。
17.有吸毒史者。
18.同性恋者、多个性伴侣者。
19.体检医生认为不能献血的其它疾病患者。本标准自1998年10月1日起实施,1993年2月17日颁布的"关于发布《血站基本标准》的通知书"(卫医发[1993]第2号)的附件2《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同时废止。
[/align][align=center][color=red]献血前应做哪些准备?[/color][/align]
如果您健康检查合格参加献血,献血前请做以下准备:
1.学习献血知识,消除紧张心理。
2. 献血前不要服药。如服用阿斯匹林在三天内会降低血小板的某些功能,所以在献血前三天不要服药。
3.食物应少脂肪。献血前一天和当天可按往常的习惯进餐,但以低脂肪为宜。
4.不饮酒,尤其是不饮烈性酒。
5.充足睡眠,不宜做剧烈运动。
[align=center][color=red]
献血后要注意什么?[/color][/align]
1.要保护好静脉穿刺部位:穿刺部位止血后不等于完全愈合。至少在24小时内不要被水浸润,也不要被不洁物品污染,更不要在此部位搓揉。
2. 个人活动要适度:献血后当天请不要从事高空作业、高温作业、驾驶车辆、体育比赛、通宵娱乐等活动。
3. 补充营养不要过量:可以进食新鲜蔬菜瓜果、豆制品、奶制品、新鲜鱼虾肉蛋等。请不要进食过量。
4、万一针眼处皮下渗血造成红肿,可用毛巾冷敷,红肿转青紫后可用毛巾热敷,一般在7-10天内会消散,不会留下痕迹。
[color=red] 献血后如何保护针眼?
[/color]
对针眼进行及时、正确的护理,将减少或避免献血后不良反应的发生。
1.献血后应用消毒棉球盖好穿刺孔,以胶布固定,并用3个手指顺静脉走向压迫针眼5分钟。
2.检查穿刺孔部位有无渗血或出血,如有出血应抬高手臂并继续压迫局部。
3.为保护好穿刺孔不受感染,至烽在4小时内不要取去穿刺孔上的敷料。
4.针眼处1-2天内不沾水。
[align=center][color=red]献血要经过哪些步骤?[/color][/align]
1.献血登记: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有身份证号码的驾驶执照等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献血登记。
2.等候献血:由于献血者集中到达,而献血总要逐个进行,耐心等待是不可避免的,可事先准备书报杂志阅读。
3.刷洗手臂:手臂不清洁容易造成本人手臂穿刺部位的感染和血液的污染。请务必认真洗刷。
4.碘酊消毒:消毒后请勿接触消毒部位。
5.采血前核对:请回答采血人员核对时提出的问题,如“您叫什么名字?”,“您是什么血型?”等。
6. 采血:请躺在采血椅上,保持倾斜姿态,穿刺前请握紧拳头;一旦采血针刺入静脉,拳头作握紧、放松动作直至采血完毕。
7.止血:采血完毕请按住止血棉球至少5分钟,请不要捻动止血棉球,以防皮下血肿。
[[i] 本帖最后由 醉心湖 于 2007-11-7 09:41 编辑 [/i]]
醉心湖 2007-11-7 09:47
[align=left][color=red] 献血者血液化验有哪些项目?[/color]
1.血比重筛选,硫酸铜法: 男性大于1.052,女姓大于1.050。
2. 血型定型:ABO血型必须正反定型相符。在有条件的地区或Rh阴性率高的地区,应做Rh(D)定型。
3.肝功能检查:以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活力为指标,赖氏法测定应小于25单位。该指标不合格不宜参加献血,但不表示肝功能必定有问题。
4.血液传染病检查:目前检查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梅毒血清学检查等四项。凡检查阳性者不得参加献血。
[color=red] 献血体格检查包括哪些内容?[/color]
为了保证献血者的健康,《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中规定献血者必须做下列体格检查:
1.核对年龄:适合献血的年龄是18~55周岁。
2.体重:男性不低于50千克(公斤),女性不低于45千克(公斤)。
3. 血压:收缩压12~18.7千帕(90~140mmHg);舒张压8~12千帕(60~90mmHg),脉压差大于4千帕(30mmHg)。
4. 脉搏:每分钟60~100次,高度耐力的运动员每分钟50~l00次。
5.体温正常。
6.发育正常,营养中等以上。
7.皮肤无黄染,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
8.五官无严重疾病,巩膜无黄染,甲状腺不肿大。
9.四肢无严重残疾,关节无红肿及功能障碍。
10.胸部;心肺正常。
11.腹部: 正常,无肿块,无压痛,肝脾不肿大。
[color=red] 为什么少数人会发生献血反应?
[/color] 首次参加献血的人中有极少数人会发生晕眩反应。其表现为心慌、头晕、面色苍白、恶心等,然后出汗,出汗后面色逐渐红润,症状很快消失。上述晕眩反应经适当护理,无一例发生意外。
造成这种反应的因素很多,有的是对献血缺乏生理知识,精神紧张;有的是心理因素,看到别人晕眩,自己也觉得晕了;有的睡眠不够充足;有的未进早餐;有的献血前疲劳过度等等。
[color=red] 献血后会贫血吗?[/color]
只要按规定的间隔时间参加献血,是不会引起贫血的。因为献血只是人体内可以再生的血液暂时少量减少,不影响人体血液的正常再生功能,献出的少量血液很快就会恢复。贫血本身是一种疾病,对于患有贫血的人,在献血查体时,就会体查出来。这种人是不能参加献血的。献血绝对不会引起贫血,相反,经常献血会刺激造血器官,增强器官,造血功能,有益于人体白细胞的再生。
[color=red] 为什么献血检测结果与医院检验结果不一样?
[/color] 我们在组织公民参加无偿献血时,往往有部分献血检测不合格者,在医院检验中都是正常的,为此不少人寻问这是为什么?
一、为了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体健康,卫生部为采供血机购制定的筛选献血员的各项血液检测标准比医院给病人定的标准要严格的多。如:HBSAg采血机构的标准是≤1ng/ml为阴性;而医院的标准却是≤5ng/ml阴性,这就是说,HBSAg的检测结果在≤1ng/ml-≤5ng/ml之间时,采血机构定为阳性,而医院定为阴性。
二、各采血机构在试剂盒的选择上,宁可用易出现假阳性的检测结果的试剂盒,多筛选一些献血员,也尽可能不让一个真阳性的血液输给受血者。
三、有些献血员在采血机构验血时,某项血液指标定为不合格,即阳性,并不一定是得了肝炎的血液传染病。所以就会出现献血检测阳性者,在医院检测往往是正常这一现象。
[color=red] 什么是机采成分血?
[/color] 捐献机采成分血是健康公民通过血液分离机捐献血液中某一种成分的无偿志愿献血行为。捐献的成分可以是血小板、粒细胞或外周干血细胞。目前国内以捐献机采血小板最为普遍。
[color=red] 为什么推行捐献采成分血?
[/color] 一袋机采血小板成分可以使因止血困难而濒临死亡的病人起死回生;一袋机采粒细胞成分可以使严重感染无法控制的患者得以缓解;一袋机采外周血干细胞成分可以移植给罹患不治之症的血癌病人,使其重建造血功能。机采成分血使临床医生拥有了更多和更有效的医疗手段。假如还是沿用捐全血的方法就不容易达到上述目的。一位成分血捐献者可以向病人提供一个治疗量的血液成分,不但快捷简便、临床疗效好[/align][align=left][color=red] 捐机采成分血捐献全血有区别吗?[/color]
捐献成分血与捐献全血基本相同。从一只手臂入针通过相联接的经过消毒、一次性使用的管道流入血液分离机,分离出所需要的某一种成分(如血小板),同时将其它血液成分通过另一只手臂入针还给献血者。全过程约需一个半小时。
大大减少因输入多人份血小板产生的副作用。[/align]
醉心湖 2007-11-7 09:50
[align=left][color=red]捐机采成分血对身体有什么影响吗?[/color]
目前临床需要最多的机采成分血是血小板。健康人体内血小板数量充裕,捐出的血小板在48小时内就可以恢复到采前水平,比捐献红细胞的恢复时间要短得多。因此,捐献者可以每间隔半个月捐献一次,但一年最多不超过12次。
在捐献成分血的过程中,捐献者的血液都在经严格消毒的密闭管道套材中循环和分离,每位捐血者每次使用的都是一次性全新套材,绝对不会造成交叉污染。
[color=red]捐机采成分血条件和要求[/color]
机采成分血需要专门的设备和场地,所以机采捐血一般都在条件较好的血液中心或血站进行;一般在临床需要时才采集,故捐献成份血的志愿者需要事先填写好《志愿捐献成份血登记表》,等候血液中心的预约通知。
血小板成分捐献者的健康标准与捐献全血者一样,上机前需先做健康体检和化验。捐献成分血者前一天应有较充足的睡眠,前一餐勿食过分油腻的食物,勿饮酒,一周内没有服用阿司匹林。上机前还要做血小板计数。由于男士肘部血管便于穿刺,为此更欢迎男士加入捐献机采成分血的行列。
捐献机采成分血的基本条件:一、捐过血且各项检查结果正常;二、体重五十公斤以上,年龄18至55周岁;三、手臂上的血管较明显,一向扎针顺利;四、能应约抽出三个小时到省血液中心捐献成分血。
[color=red]献血好处多[/color]
大量科学研究证明献血有益健康。
一、可预防、缓解高粘血症
科学家们运用血液流变学与血液动力学对血液与献血的关系作了研究,发现坚持长期适量献血,特别是单献红细胞和血小板等有形成分,可使血液粘稠度明显降低,加快血液流速,脑血流量提高,从而达到缓解或预防高粘血症,使人感到身体轻松、头脑清醒、精力充沛。
二、可预防、降低心脑血管病的发生
青岛一位专家曾对127名多次献血者、87例高血压者、60例缺血性中风者进行血液流变学的对照研究,结果表明,献血者对减少心脑血管病的发生具有积极的作用;芬兰一研究小组对278名42-60岁的男性进行调查,其中献过血的人5年后患冠心病的比例比未献过血的少86%;另一组研究,对献血l-2次的1532人进行追踪观察,结果仅一人发生急性心肌梗塞,发生率为 0.043%,同期未献血的2306人中,有226人发生急性心肌梗塞,发生率为9.8%,明显高于献血组;美国一心血管病研究小组的研究亦表明,在3年中,献血者(男性)患心血管病的危险仅为未献血者的 1/2。
三、男子献血可减少癌症的发生率
体内铁元素含量过低易患缺铁性贫血及行动迟缓,过高则适得其反。《国际癌症》曾报道,体内的铁含量超过正常值的10%,罹患癌症的机率就提高,适量献血可以预防癌症。该文还提到,女性因月经周期失血损失了一定量的铁质,故未发现女性的铁含量与癌症发生有明显关系。
四、可促进、改善心理健康
大量研究表明,健康的情绪可通过神经、体液、内分泌系统沟通大脑及其他组织与器官,使其处于良好的状态,有益于人体免疫力的增强、抵抗力的提高。而献血是救人一命的高尚品行,在助人为乐、与人为善的同时,也使自己的精神得到净化,心灵得到慰藉,工作与生活更加充实。做好事者以德施善,实际上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也帮助了自己,这是健康长寿的重要要素。
五、可延年益寿
国外也曾有学者对66岁以上的332人(献血者)与同年龄、性别的399人(未献血者)作前瞻性对照研究,结果显示:
献血组平均寿命为70.1岁,高于未献血组的平均 67.5岁;
献血组的存活率为67%,高于未献血组的40%;
献血组的死亡率为33%,低于未献血组的60%。
[color=red]献血无损健康[/color]
从血液生理学角度看:献血200毫升是个什么概念?人体内的血液总量约占体重的8%,一般成人的血液总量为4000-5000毫升,而一次献血200毫升仅占总血量的1/20-1/25;在临床医学实践中,一般对失血量在600毫升以下的都不主张输血,可见献血200毫升决不会影响健康。
人体内的血液并不都参与血液循环,有20-25%的血液贮存在脾、肝、肺、皮肤等“贮血库”内,脾脏是人体中最大的“贮血库”,可以贮存人体总血量20%的血液。当人体血循环需要血液时,脾脏等会连续不断地释放血液进入血管,参与血循环。献血200毫升不影响血液循环,怎么会影响健康呢? 人体血液成份的吐故纳新活动十分活跃,人体内每天约有1/120的红细胞(即20亿个红细胞)衰老、死亡,白细胞的平均寿命约7-14天,血小板的寿命就更短,约7-9天。再说,人体骨髓有强大的代偿功能,在一定的条件激发下,骨髓造血功能可增加到正常的6-8倍,一个健康人每天生成红细胞约 2000亿个,血小板 1200亿个,即每个健康成人每年新生的血细胞相当于人体血细胞的总量。献血200毫升后人体很快就会得到补充,决不会影响健康。
[color=red]一名健康的公民一生可以献多少血?
[/color]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献血年龄为18-55周岁,两次献血间隔为六个月以上,每次献血量为200-400毫升。如果一名符合献血标准的健康人按每六个月献血一次,每次献血400毫升计算,那么,一个人一生可献血74次,累计献血量3万毫升。[/align]
醉心湖 2007-11-7 09:51
[table=90%][tr][td]
[b][color=red]各国献血量及献血年龄[/color]
[/b][/td][/tr][tr][td] 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献血人次数占全国人口总数的4%即能满足该国临床用血的需要。4%的献血率是每个国家献血组织首先要达到的目标。
很多国家根据该国的血源情况和临床用血情况对献血年龄和每次献血量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从一个献血者采集的血量与他的血容量有关。科学分析表明:人体平均每公斤体重含血液约70毫升,采血的安全指数是不能超出全身血量的12%。因此一个体重50公斤的人,不应当要求他献出超过420毫升的血。一个体重70公斤或更重的人献血时最多不超过500毫升。
采集血浆的最大量,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世界卫生组织和红十字会建议采集血浆的最大量每次不超过600毫升,每年最多不超过15升。
下面是部分国家和地区对每次献血量的规定(单位:毫升):
美国 450±45
西德 500
英国 450
法国 400--450
加拿大 450
比利时 385(体重×7.5毫升以下)
瑞典 450
芬兰 400--450
瑞士 450
南斯拉夫 250--450
荷兰 500
日本 200--400
澳大利亚 430
南朝鲜 320
马来西亚 300--450
阿尔及利亚 500
缅甸 350
泰国 300
菲律宾 250
中国大陆 200--400
中国香港 300--430
中国澳门 400
中国台湾 250--500
从上述数字看,欧美国家公民由于身高体大,每次献血量略多于亚洲公民。就亚洲人而论,每次献血量400毫升也只占全身血量的10%左右。对于用血的患者来说,血液来自同一个人就比来自两个人的血液更安全。
关于献血年龄的确定,很多国家都做过科学的论证。青年男女在青春期以后身体发育比较迅速,身体对铁的需求量也大,由于献血而使青年人身体缺乏足够量的铁是不应该的,所以规定献血年龄的下限不应低于16岁。随着年龄的增长,心血管疾病的发病率逐年增长,尤其中老年更为明显,并且血红蛋白水平从65岁以后逐渐下降。由于这些原因一般把献血年龄的上限定为70岁。
下面是部分国家和地区对献血年龄的规定(岁):
世界卫生组织 18--65
美国 17--65
加拿大 18--65
英国 18--65
联邦德国 18--65
瑞士 18--60
日本 18--65
新西兰 16--65
塞内加尔 18--50
南斯拉夫 18--65
澳大利亚 16--65
南朝鲜 16--65
中国大陆 18--55
中国香港 16—无
中国澳门 18—无
中国台湾 17--65
两次献血间隔时间:我国规定不低于六个月;而日本、韩国、香港特区、台湾地区都为3个月。国外曾报道一献血者在一年中10次献血,可见献血无损健康。
[/td][/tr][tr][td][align=center][table=93%][tr][td] [/td][/tr][/table][/align][/td][/tr][/table]